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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一年来,市民政局紧紧围绕保民生的大局,发挥部门职能作用,努力克服地方财政薄弱的困难,突出重点抓好民生保障政策的落实,面对社会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有新亮点。
一是落实最低保障,城乡低保“应保尽保”。针对全市部分地区低保配套资金不足、存在应保未保的工作难题,市局抓住去年上半年学习实践活动促科学发展的有利时机,将这些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,得到市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,列入市委市政府学习实践活动的整改目标,并在市委五届七次全会上强调年底前基本实现应保尽保。8月,全市符合条件未纳入低保的6572人全部纳入低保,全市低保对象达79767人,比去年底增加8102人,增幅为11%,提前4个月实现低保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任务。
二是抓好提标扩面,农村五保“老有所养”。我局以五保提标扩面为重点,联合市委、市政府督查室加大对县(市、区)政府的督促检查,提出明确的提标要求,并对农村60岁以上五保集中供养对象按照年龄段每人每月给予10-40元的补助。目前,全市五保集中、分散供养标准超过省要求的每人每年2400元和1800元标准。全市五保供养人数15181人,比去年底增加903人,落实供养资金2542万元。
三是落实抚恤政策,优抚标准“百分百兑现”。我市加大重点优抚对象优待力度,调整和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标准,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,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年人均优抚金均高于省规定的标准。全市六级以上残疾军人、孤老烈属、孤老复员军人全部享受公费医疗,并每月发给医疗费,其他优抚对象医疗困难给予适当补助。全市军烈属优待标准百分之百落实兑现。
四是救灾及时,灾民基本生活有保障。去年我市先后遭受3次暴雨洪涝灾害及台风“天鹅”、“巨爵”的袭击,受灾人口179.8万人次,直接经济损失12.5亿元。灾情发生后,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及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,靠前指挥,协助组织紧急转移受灾群众,调运发放救灾物资,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。协助转移安置灾民共21万人次,投入救灾资金346万多元,发放救灾物资一批,救济人口9.3万人次,确保灾民有饭吃、有衣穿、有干净水喝、有临时住所、有病得到及时治疗。
五是精心组织,重建家园工作稳步推进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帮助去年因灾2068户(共3959间)全倒户进行重建,并成立重建家园工作领导小组,落实工作责任制;制定重建家园方案,精心组织,明确重建家园各阶段完成时限,狠抓进度,落实资金;加强检查,与全倒户签订《重建保证书》,做到领导、组织、措施、资金等“四到位”,重建家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。至2009年12月31日,全市全倒户已百分百动工重建,有1806户(4179间)竣工,占总任务的87.3%,投入重建家园资金4844万元,其中省级资金1034万元,地方财政和捐赠资金537万元,灾民自筹3273万元。
六是健全城乡医疗救助,困难群众“病有所医”。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制订了《阳江市本级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及操作办法》,并指导各县(市、区)修订出台具体可行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,进一步健全了以资助农村低保(五保)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,以二次医疗救助为重点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。全市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6060人;资助城镇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.19万人;全年二次医疗救助累计20154人次。在缓解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(局办公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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